Monday, May 16, 2022

治理与自理

最近还在反思公民社会的治理和自理,上海的自理模式肯定是实打实的失败,那么有没有成功的案例的,以我对人性的了解,应该是没有。我的经验告诉我,在10个人以内的方案决策是有可能找到最优解的,50人以内还有可能全员同意,100人以上就不能以个体来看了,要看他们会拆分成多少个团体,然后套用上面的公式去判断。

基于这个公式,决策的好坏和参与决策的人数可能是没关系的,甚至是成反比。如果已知一个决策有最优解,那么常理来说肯定是越少人决策应该越有可能实现最优的方案,当然前提是决策人是想要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利用这个问题。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找到最优方案以及如何减少决策人数。最优方案可以是根据科学方法来找到的,通过专家评估,也就是说都是专业性很强的事情,而减少决策人确是另一套逻辑,和技术没关系,只与思想和利益相关。如果这两个因素都能独立地解决,我觉得应该对很多问题的决策有很大的帮助,但是难就难在实际情况很难独立地解决。

这就可以提及杭州西湖边柳树事件,套用上面的逻辑去理解,树能不能换,换成什么样这一个具体的问题至少有专门讨论过的,方案是不是最优化,从技术上说如果让纯粹地专家来评审通过的话,应该至少是比较优化地。如果加入主管领导,那就很难说了。当这个结果向公众公开时,新增的决策人数又增加了,然后当群众或者自主或者被影响去批评时,又有高度的统一意见,便成了一个极大的影响力,所以最终决策也就改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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